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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中江县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smc789
    2022-10-07 21:45:46   转载
    中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
    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

   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,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,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,按照国家、省、市防疫工作有关要求,中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,自2022年10月7日至10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,并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。 

    一、全县人员按照“应检必检”要求,完成全员核酸检测。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本区域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,按所在乡镇、村(社区)通知,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,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。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按相关防控管理规定执行。

    二、自10月7日6时起,全县所有居民原则居家。城镇内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,小区内不扎堆、不聚集,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1小时就近采买生活物资。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,外来人员必须报备。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人员,经居住地村(社区)同意可以出入。 

    全县各级机关、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,均就地转为村(社区)志愿者,参与村(社区)防疫和服务工作。

    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、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人员,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。

    全县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中江,确有特殊需要,经核实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离开。  

    三、除救护、消防、公安、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,其他从事保供应、保民生、保防疫、应急运输的相关车辆凭通行证通行,其他车辆禁止通行。 

    四、自10月7日6时起,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、电、燃油、燃气、通讯、环卫、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,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、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外,其余企业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(含农贸市场)、药店、医疗机构、生鲜快递、电商配送、保供餐饮类企业(取消堂食,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)外,其他营业场所、门店暂停营业。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。

    五、各乡镇和村(社区)建立专门队伍,及时服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,特别是要做好独居老人、残疾人、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。 


    中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

   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

    2022年10月7日


    来源:中江县融媒体中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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